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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弹之城》,2017,美国,真实犯罪事件。海报的悲伤可想而知,是什么让一位Punk青年低头. 这个世界存在着太多的不公...这不是一个美好的电影,不喜勿看. 相反的这是一个让你看的很压抑甚至愤怒的电影,因为你看得到太多人性丑陋的嘴脸。那都来自那些自称受过优秀教育的人们...他们拥有完整的家庭,美好的食物,却没有美丽的灵魂,他们压抑并虚伪,生活在阳光下,却丝毫没给他们的内心带来多少阳光!
在哥特姑娘《死于独特》之后,又一部朋克男孩的死来怒诉人们对另类人群的排斥!不是所有拥有高等教育的人都是善良的;也不是所有小混混都是罪恶的!在我眼里,他们只是一群不懂得掩饰,纯粹的孩子们....为什么人们要那样对待他们?我喜欢直接表达自己的人群,我喜欢边缘人群. 因为他们更纯粹....毫无掩饰的做着最好的自己.....他们远胜过一味追求外表,空空如也的躯壳,也许还有点,那些虚伪而丑陋...........
可悲的世界,也许人类的眼睛看到的都是不真实的,那我们眼中的人们不也同样吗?是时候用心去看了,用心去看那一双双眼睛,你会发现人类内心细微的活动...那代表这个人片刻的思想活动,有些事,我真的没在猜,是你的眼神告诉我的!
愿所有生命都可以被尊重........
朋克向来被标记为具有侵略性的一种亚文化,但很可能这不是一种正确的理解。 比如中国的朋克青少年基本就是聚在一起喝酒玩耍,自娱自乐那种;美国的也许要张狂很多,不过也是大同小异,亚文化不就是如此吗?自己玩自己的,对外的张力其实更多时候因为社会资源占据的不足而显的没有什么实际力量,也许BAT老总们的内裤甩起来的力量都要远大于一百支朋克乐队的嚎叫。 但这些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朋克,他们的“革命”只能归结为纸上谈兵的发泄,荷尔蒙的喷射而已,能干些什么?重点在于:一个社会能否容下这帮生活在地表以下的文化族群?
据说曾经在欧洲,吉普赛人被视为最低贱的群体,虽然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固定的家园,也没有野心要占据哪国的领土,但就是这么没来由地被贴上了“贱种”的标签,在风中流浪,听上去很浪漫,其实已经被挤压到人类社会的边缘,这算不算是一种歧视? 美国人把棒球和橄榄球视为国球,一般来说在高中和大学,一个男青年能成为这两个球类的运动员,基本上他就算稳当的进入了社会的主流阶级,他会被贴上“强壮”,“文明”,“进步”的美好标签,他们是未来美国社会的精英,人们会对他们保持某种积极的期待和迟早要到来的尊敬。 我们知道朋克乐的祖宗也来自于美国,比如朋克鼻祖Ramones,虽然是诞生地,但朋克从诞生的那一分钟起就已经被排除在主流之外,和欧洲的吉普赛人一样被压缩到地下。 在观看《炸弹之城》之前,虽然知道一般美国人也不太喜欢朋克,但是没想到过他们会恨至如斯,当陪审团经过短暂商议后,一致得出高中橄榄球运动员科迪谋杀朋克青年布莱恩罪名不成立,因为科迪是个看上去文明的前途光明的橄榄球运动员,而布莱恩是个只会到处开朋克演唱会到处涂鸦的无用之人。 看上去前者不可能谋杀后者。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如果一个美国法庭敢在二十世纪末叶根据肤色判断一个人有罪的可能性,估计法官是不想混了,但是判决一个被杀死的朋克死于意外却轻松许多,因为这帮家伙上不是上流社会,下也不是黑人大哥,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每个有教养的美国人希望消失的那一类群体,尽管这个群体啥都没干。 前面我提到:一个社会能否容下一种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亚文化?这个问题不光是关于亚文化,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谓的自由的包容性的界限在哪里?美国已经是人类社会公认的自由世界,然而这种对少数群体的歧视依然存在,那么可见自由的界限仍然存在于社会大多数的裁决。 有时候我们发现社会如此不公正,但又无可奈何,即便是政治正确,也需要发声的群体又足够的力量,比如最近两年声势浩大的反职场性侵声浪,还有更高音量的“女权”,这些声音之所以被听见,也是因为这些群体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来自于社会的领导或者中坚力量。而很多很多的细小群体没有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他们太弱了。 老实说,我不认为有什么大佬站出来为他们发声,他们就能被注意到并被改变其不利处境,可能在那一瞬间他们像被划过的火柴点燃的肖像,但很快就会随着火柴的熄灭而再次消匿在黑色之中,除了短暂的焦点式的“被关爱”,基本于事无补,之前和之后,他们都依然是大象脚下不会被发现的蚂蚁。 这些事情没什么解决方法,人类社会的发展永恒如此,少数从来只能服从多数。不过我有一个感想:假如意识到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的话,作为社会大多数的行动会不会稍微不那么独裁? 至少陪审团不会从喜好--而是事实--来避免对一个业已死于车轮下的朋克青年的再次羞辱。
1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保守的南方孤星洲德克萨斯平淡的小镇,而是纽约洛杉矶西雅图结果会非常不同。2影片没有交代检方起诉的罪名,故意杀人和激情杀人或过失杀人结局也会不同。陪审团只认定有罪或无罪,如果以故意杀人起诉陪审团很难达成一致,如果以过失杀人我想在德州小镇也很难对wasp定罪。3鸡蛋和石头永远站在鸡蛋一边。4案件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议在于它包含了宗教的矛盾,传统文化矛盾,道德矛盾,司法矛盾,阶级矛盾,白色盎格鲁撒克逊人清教徒于摇滚青年的矛盾。5陪审团制度受到了质疑,会不会是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可以决定少数人的生死,多数人说不可以留鸡冠头,少数人就要理发?多数人说打橄榄球好所有人就都要打橄榄球?6人类的希望只剩下最后的出版自由和表达自由,所以我们能看到这种影片。7朋克的口号其实都是炒作,是一种吸引异性激发荷尔蒙分泌的方式。是在美国的言论自由范围内,这个案件是有条件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因为牵扯到了对于美国宪法的解释,是不是自由立国之本?辩方律师一直在说“毁灭一切”等不利于检方的朋克口号是不对的,这是言论自由的范畴。法官显然不懂摇滚乐。8如果我是18岁的橄榄球男孩可能也会想杀死朋克,在一瞬间踩下油门踏板,如果我是陪审团可能也会认为故意杀人不成立,如果我是朋克可能也会喊出无政府主义的口号!因为政府才是最大的恶魔(美国政府)!
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不知道怎么说。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bilibili上预告片的名字是: 看德州青年只身反抗社会
和朋克没关系,和反抗社会也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见得只是朋克精神,这是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有的正常道理。
那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伦理学经过了几千年都没有讨论出一个确切结果, 橄榄球运动员和朋克,两方都犯了错,所以都应该受到惩罚,Brain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一样,撞死他的人作出了选择,所以他理应也要去付出他自己的代价。
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但是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朋克,因为不符合美国梦价值观,就该死吗?就算Brain该死,那么,一个符合美国梦的“健康”运动员就不用去接受应得的惩罚吗?
所以这是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个充满偏见的社会。
对,偏见,这才是我们应该去讲的。人们对于女性的偏见,穿着暴露就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对于摩托车的偏见,他们只会四处乱窜不守规矩。对于摇滚乐的偏见,他们吸毒,滥交;对于传统艺术文化的偏见,老土,不够时尚。对于流行文化的偏见,不够内涵,太快餐。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的偏见,他们不够努力,在学校里也是浪费时间,注定是个loser。
所以这个社会就是由仇恨组成的。
你别他妈的说我太偏激,说我不懂人情世故。说我的想法太单纯,说这个世界就是应该这样子去运作的。你们对这个世界的各种偏见已经习惯了,因为显得你们老成,显得你们多么的识时务。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挤进这个系统,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自己也可以说了算,终于不用再遭受其他人的那种苦难。
但是事情早晚要落在你头上,微博上每天都能看见成百上千的人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各个阶层的,各个年龄,各种性别。
愤怒是没有用的,没有必要为了Brain的死愤怒,也没有必要为了那个撞人的傻B逃脱了法律制裁愤怒。
有这个时间,希望你们多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试试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任何人。每个人都能试着去做的话,英特纳雄耐尔应该才能实现,不是你他妈的有多少钱,有多少套房,有多少豪车。
你要说“那我他妈凭什么要听你的啊”
对,每个人都要独立思考,你可以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以歧视任何人。
OK
人是要受自由之苦的。你做出了选择,你承担后果。
别和个蛆虫一样躲起来。
他被杀死了 在审判中再一次被杀死
看别人不顺眼打打架是青年常干的事,但是你他妈的用车去碾人,这就不是年轻的冲动能解脱的了。即便不想尊重他人生活自由也不要踏过红线。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朋克有罪么?有罪的是对朋克有偏见的所有人吧,你们一起杀死那个小伙子,而且在法庭又杀了他一次,而且这些人都没有愧疚。当一种先锋艺术出现的时候总是要经受批判的。
一个会在标志上写上”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的朋克男孩,却在法庭上被认为显然是该死的。
某些地方真的要看哭了,kiss me ,i am punk
不要只是在九月末才醒过来,美国中国宇宙国,都没有那么好的梦给你做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这片子正称了本兔今日有心无力想揍人的时时分分秒秒念,发泄发泄发泄,摧毁一切,哭哭啼啼非好兔,兔世无情全滚蛋,乖乖的恶,陈腐的鄙视,家犬群吠独狼。兔子开始碎碎念I opened the window,I felt the cold air,I lost my self-control.look at this fucking place,Im tired!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大虐片,五星给布莱恩。是的妈妈,我们都是当局的奴隶,FUCK U。
烧死异端
中世纪的人烧死女巫,现代法庭审判朋克,都是主流对异端的暴政。
导演像个无头苍蝇,浪费了一个真实案例,请关爱朋克,别搞那么蠢!
一个迷笛艺术青年被草莓的高中生碾压致死。并无罪释放。有评论说是因为先锋艺术所以被偏见,但实际上的根本原因是精神病院理论或者说监狱理论,朋克青年换成漏肆广场青年也照样成立。陪审团司法方式注定其无罪判决的结果。
Amarillo是美国唯一一个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在这座炸弹之城上,“可被接受的”与“不被接受的”青年互相指责、攻击对方——尽管他们都是快乐和包容的,但他们却得到了截然不同待遇。在朋克和硬核的配乐中,他们在一夜间走向血腥残酷的阴暗面。整部电影就像一个永恒的毁灭预言,无法躲避。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只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之间是否能找到支点。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
TMD为啥倒霉每回都是朋克!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3.5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