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关于文明与野蛮的悖论
应该说,最初的时候,邓巴中尉是以文明者的形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他的军装衣料考究,他写日记,他拥有一切文明人都拥有的特质。而那些印第安土著的苏族人则衣不蔽体、身上涂满象征民族图腾的颜料、手拿原始的弓箭,看的时候甚至会暗暗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是远古的食人族,会把这个孤零零的白人吞的连骨头都不剩。
但人是耐不住寂寞的种群,套用一句哲学的话来讲——人具备社会的属性,哪怕这个“社会”仅仅是一个印第安的部落。草原的生活让邓巴首先结识了一头狼,而正是与这头狼的接触使得印第安的苏族人开始认可他的存在,并由此诞生了他的印第安名字——与狼共舞,这个名字同时还是这部电影的片名以及主题。印第安苏族的野蛮形象也在邓巴的融入中一点点淡化,这群人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生活的家园、相互依赖、相互信任,构成的事一个和谐自然的大家庭。这是邓巴从未接触和感受过的,他一步步走进这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
所以,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邓巴义不容辞的拿出了文明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枪,这些枪帮助苏族人取得胜利的同时,苏族的单纯与原始开始不复存在。
下一步就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白人的军队开始进驻这片土地,这些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在一开始就用武力对待他们的同胞,仅仅是因为邓巴的穿着打扮是印第安土著的打扮。他们对他拳脚相加,他们把他的日记一页页撕开当做厕纸,他们向“两只白袜”开枪,不是为了衣食,仅仅是为了找乐子狂欢。当他们被印第安人全部收拾掉的时候,你会觉得他们是那么活该,那么罪有应得。
可是,一个无可挽回的悖谬就这样出现了。表面上,印第安的一个孩子干掉了一个美国士兵,而事实上,这个孩子却因为杀掉一个人而变成了白人文明侵蚀掉的第一个受害者。
当白人的枪声在这片土地上响起的时候,印第安文明注定会伴随着这一声枪响烟消云散。影片的结尾用字母向我们揭示:十三年后,他们的家园毁了,野牛群也消失了。在内布拉斯加州罗宾逊堡,最后一群苏族人归顺了白人,伟大的平原马背文明消失,美国边疆成为历史。
看到这,真的很难说清,究竟谁是代表了野蛮,谁又代表了文明。看似文明的白人却在暴力血腥的对待着自己的同胞,对待草原上的生灵;而看似野蛮的印第安土著反而明白对自然的索取不能过量,明白要爱护自己极爱那个中的每一个成员。但是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印第安的混血后裔今天活跃在美国影坛,主演世界闻名的爱情魔幻电影《暮光之城》,不知道当他被问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会作何感想。
自由宣言的火炬下,那些土著的文明,包括印第安、也包括墨西哥,他们的贡献功不可没。不知道美国电影学会将这部电影评为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时候,是不是想向那些被野蛮侵占的文明表达一丝微弱的悔恨与歉意。
2 ) 最美的共舞
4个小时的《与狼共舞》。
刚开始,我看到小骏马被偷走,然后挣脱,我满心欢喜,松了一口气。然后看到小骏马被射击躺倒在地,我眼泪就哗啦哗啦的流。
我缓过来的时候,小狼被射击了。我又哭了。
我又缓过来的时候,“风中散发”啊你,又把我推向伤心的极点。我的眼泪是止也止不住了。一路哭到结尾,我回头去截图,又看到你在山顶上给“与狼共舞”送别,你喊:“ 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当我是你朋友吗? 知道吗?你永远是我朋友。”,你一直喊一直喊。喊得我伤心极了。
“风中散发”,一开始我还真不喜欢你。你粗鲁,不动大脑。当初骑着马挥舞着长枪大喊大叫“我是风中散发,你看我怕你吗”,上来就想把“与狼共舞”给杀了。可是你也有可爱的地方,你会说:“好买卖。”你把“与狼共舞”救回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太帅了!阿哈哈,后来“与狼共舞”为了苏族的安全要走了,你在山上喊得那些话,让我记住了你。
“踢鸟”啊“踢鸟”,你的神情里透露着一种处世不惊,智者的气魄。一上来我就喜欢你。喜欢你头上的三根羽毛。哈哈。你的感情是内敛的,内敛的有点可爱。这个时候我觉得你像个孩子。眼神里有种纯洁的目光。如果我是苏族的女子,我想要嫁给你。
小骏马,你很俊。我未喜欢过马,因为它们离我的生活太远了。但我喜欢你。你是我见过马中最帅的。你的肤色可爱至极。我喜欢你被别人偷走后,不顾一切挣脱回来。早上看见主人,还用蹄子在地上蹭来蹭去。你一定在耍性子,想这个主人怎么让我落入敌手。哼~ 哈哈。你被射中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虽你离我这么远,但像是我的马一样。我看惯了你一直在我面前跑来跑去,你有一天倒下了。我会不习惯,我会伤心。
小狼,你还是那么警惕,你不肯靠近。但是你也是可爱的。你时不时地出现,给人惊喜。你的小眼神,警惕中带着善意。你把“与狼共舞”弄倒在地的时候,我笑了。你们太可爱了。亲爱的“两只袜子”,你不应该站在那里不动,我懂你的想法,你让大家都着急了。
与狼共舞,唉。。。怎么说呢。从一开始你把靴筒套回受伤的脚,你把生命交付于上帝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有看头。果然,你让我认识到一种气魄。你一个人留在那里,你把女子带回部落,你孤身单骑。你让我明白,任何一种情况的下的生命,都是美丽的。如果你的心是美的。
与狼共舞,小骏马,小狼,踢鸟,风中散发。你们是我心中最美的一群人和动物。你们会留在我心中。
3 ) 文明的失落——《与狼共舞》观后感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4 ) 人类的末路
只要是好片,看完之后总有些郁结在心头,高中语文老师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撕碎,这次又是感同身受。
当现代文明的枪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文明,可悲的究竟是谁?
邓巴是幸运的。作为军人的他,毫无激情可言,只不过是战争机器的一枚被遗忘的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印第安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使他由一个恪尽职守的军人升华成了深晓大是大非的英雄,他的生命就是一座桥梁,连接肮脏的工业文明和淳朴的印第安文明,当他从哨所走向部落时,身后的桥梁也随即倒塌。世界上仅有的知晓两种文明的人做出了价值选择,在开启了新生活的同对丑陋的工业文明做了毫不留情的否定。印第安人如同那匹孤独的狼,外表凶恶其实内心本善,其凶恶也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如同邓巴所说,印第安人的战斗仅仅是为了储备粮而已,哪里有什么政治,纯粹地美好。
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脆弱的。邓巴深知他所爱的苏族人必然灭亡,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最开始情感上不愿意加入这个即将灭亡的民族,但当完美和谐的自然被原本同族的白人用废弃的酒瓶和破败的茅屋玷污时,邓巴已经在心底对自己所谓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对白人产生了厌恶,于是他对踢鸟说白人会无穷无尽,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是一个苏族战士。更加重要的是,明知道苏族人会灭亡,枪兴许一次打不中狼,或许狼也可以一次次躲过子弹,甚至自己可以打到一个开枪的混蛋,但是子弹是无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此时仍然坚定不移地不离不弃,邓巴已经升华为一个伟大的英雄,悲怆而壮烈。他不是整个白人世界,邓巴可以理解狼的善良,其他的人能么?整个世界都目不识丁拿日记擦屁股时,所谓的背叛和离开就是是崇高的选择。
人类已经自以为是地毁掉了太多东西,回头一看没有路,于是更加坚定地笑着破坏下去,美其名曰一不做二不休……
5 ) 象凯文科斯特纳一样寂寞
多年以前,在南宁读书,日子无味。那时民族路有个科技馆,专放获奖的文艺片,闷得可以把整个科技馆的空气全部凝结。某个晚上一个人去,随便选了一部《与狼共舞》,居然看完了。冬日的某一晚,不知道是第几次把这部电影D版DVD放进碟机,慢慢看完。突然间发现,原来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很享受寂寞。
导演和主演凯文科斯特纳,他是一个有孤独特质的人。片子开始,漫长的战斗中邓巴中尉双腿冻伤,医生没理他,得锯掉。他也没说话,穿上靴子骑上马跑到前沿阵地,在马背上张开双手,听着射向他的子弹啾啾地从脑壳飞过。结果是想死死不了,还振奋了军队士气打了场胜仗。于是成了英雄,军队颁发他荣誉奖章,任由他选地方继续服役。这孤独的邓巴中尉,偏偏就选了最偏远的西部岗哨,在茫茫黄沙中,与印第安人为界。他来到岗哨时,岗哨的人已经解散不知所踪。但他留了下来,要一个人享受这广阔的天地。你看过几段电影里的经典舞蹈?舞王约翰屈伏塔在《周未狂热》?太旧的片子,没看过。阿尔帕西诺在《闻香识女人》有一段不错的探戈?他也太老了吧。张国荣穿白色小褂、短裤在《阿飞正传》里对着家里镜子那一段?只是代表颓废的经典。请你欣赏这么一个片段:夜,一轮弯月,也不知几点,空旷的野地燃一堆篝火。一个没表情的边疆中尉围着火堆跳舞……没有固定的姿势编排……或许只是在动着手转圈、或许是国标或许是土著的……没有音乐没有节奏,反正也没有观众。一匹白狼在不远处友好的观望,虽然眼里闪着绿光。冷。还有比这情景孤独的镜头么?
以上片段并非不可缺少,因为影片要说的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开始。环境铺垫很长,但我却很喜欢以上这些片段,看着看着,那种孤独的味道就集聚在身边,慢慢地、再漫漫地散开在能看到的所有空间。凯文在这段前奏中形体上常常只有一个人,代表着他那种孤独,但内心的寂寞更是表现在整部影片。他一个人代表着美国,骑着马穿行于茫茫黄沙,去印弟安人的营地进行谈判或者可以称为友好接触。马背上插一面美国国旗,高原的风吹来,孤独的旗帜一飘一飘。这已是多部DVD的封面海报。影片最值得一看的是猎杀水牛的场景,在那片广阔的西部高原,猎杀水牛的十几匹印弟安人马加一个美国现役军人,追杀着五六千头水牛,那万牛齐奔的场面,时而昏天暗地,时而迸射耀眼冬日阳光,即使是那么豪放的镜头,那么雄壮的调度,我还是把这些片段称为“掩饰不了的孤独”,因为,看着那片无边黄土,看着那群黑乎乎的牛,看着一个美国人邓巴,看着逐渐失去家园的印弟安人,感觉人类和水牛都是渺小而且孤独。
《与狼共舞》是凯文科斯特纳孤独的典范,之后的《完美的世界》、《广野牧场》,也是我喜欢的电影。分别还有不同的孤独表现形式。完美的世界中,很多人喜欢的影片的最后这些镜头:他躺在一大片绿绿的草丛中等死。他睁着眼睛,看着蓝天白云,洁白的羽毛缓缓飘散在他的视野上空,缓缓地,一片片落在草地上。死也这么孤独,酷。《广野牧场》里,他干脆成了有思臆症的牧民,当然,这个牧民长得很帅,也玩得一手好枪法。赔大钱的烂片《未来水世界》,他是一位鱼人英雄,一叶机帆独行于茫茫大海,腰里系着一包包泥土。影片里泥土成为最稀有物品,但他去过不少有土地的地方,他用泥土换酒喝。《邮差》里他是一位独来独往的邮差,当然,最后也是英雄。
挺有思想的张楚唱的: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生命象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相爱。
张楚说的很对。然而孤独的我并不是可耻的。因为,电影也是我的情人,我的生命就是我的恋爱季节。最后提一下,那部《与狼共舞》片长180分部,如果你不是孤独的人,建议你不要有看完的念头。
6 ) Dances with Wolves
这部片子.是哪年看的.我已经忘记了.
太久之前的记忆了.
但这部片子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以至于我第一个网名就是片名。
然后一用就是3年.后来这个片名越来越泛滥之后.
我也被认定成了一个庸俗的人.
但是否庸俗.别人的想法永远与我无关.
这部片子我看了大概7,8遍吧.
比<重庆森林>看的次数还多.
其中的原因就不说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觉得看电影。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一件事.
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他是阿凡達祖宗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
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
"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